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换发机动车进校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3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4035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新校区正常运行以来,校内机动车明显增加,为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今年统一换发进校证,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
      1、学校进一步严格实行机动车进校通行证制度,学校的公务车辆、师生员工自驾车辆一律凭学校保卫处新印制的进校证进出校园。自2011年3月18日起原有“开云kaiyun登录入口机动车进校证”停止使用。
      请学校教职员工于3月8日至3月11日凭原进校证换发新进校证。学校经营单位、施工单位凭原进校证换发新进校证,并缴纳相应的进校管理费。(见附件一)
      2、临时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车辆从一号门或二号门进出、货运车一律从二号门进出;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凭行驶证换取“机动车临时进校证”进校。集体来校活动,须提前通知保卫处具体协调。
      3、所有进校车辆请自觉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在校园行驶时请务必把“进校证”放置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侧)醒目位置,服从指挥,限速行驶,在停车线内(或不影响交通的位置)有序停放。
      4、出租车一律不准进校,如载有老、弱、病、残人员或大件行李的,经门卫同意后可凭行驶证换领临时通行证后准予进校。
      5、教学区严禁机动车驶入;经过教学区域附近路段,严禁鸣笛;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段第一食堂环路段主动停车避让。
      6、无牌、无证、改装车辆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7、校内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

      附件1:机动车进校证换发办法.doc

      附件2:机动车进校证申领办法.doc

      附件3:机动车进校证申请表.doc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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