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音幼儿园招生通告

发布日期:2011-04-07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725设置

       2011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
       2、招生范围:海事小区、海洋小区、宜浩家园
       二、招生对象
       1、 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1学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持有在2011年3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的,依据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租赁房屋地址作统筹安排),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原则上一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儿童)。
       (3)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上海常住户口,幼儿尚无上海户籍的,按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人员的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视对口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明、父母及幼儿户籍证明、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视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2、根据《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各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对口公建配套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对象为上述条件的(1)(2)(3)项],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实行自主招生。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特殊儿童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报名。
       4、外籍适龄儿童可到附近具有招收外籍儿童资质的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 招生时间:2011年4月16日-17日( 9:00——15:30)
       2、 招生办法:凡属上述招生范围的幼儿,请家长持户籍证明、房产证、居住证明、出生证及其复印件,以及《浦东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手册》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海音幼儿园  二楼多媒体教室
       四、录取时间
       幼儿园将在5月10日前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

(海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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