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3158设置

各学院、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等十六个部门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沪经信节〔2011〕251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行,主题是“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二、各部门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校园低碳行动”,在部门内积极宣传和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倡导低碳生活,积极引导师生参与低碳型校园建设,实际行动践行“节约能源、低碳生活”的环保理念,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低碳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创建绿色校园。
       2、开展实践活动。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以“四个一”(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将环保理念渗透到日常生活中。
       3、发挥教师作用。要发动教师通过课堂加强学生环保教育,宣传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发挥教师带头作用,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倡导“低碳生活”,营造追求节能生活的校园氛围。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宣传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意义,使节能低碳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将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成果于7月5日前报学校节能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郭斌,电话:61900005),特此通知。

(开云kaiyun登录入口节能与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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