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学校发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日益广泛,为了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和提升学校对外合作的信誉和形象,切实保护学校的利益,经过前期对合作、签约和挂牌授牌的梳理,现就做好学校对外合作、签约和挂牌授牌等的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与外单位开展合作签约或挂牌、授牌时,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借以学校名义进行;
二、各部门、单位在对外中需进行合作签约和挂牌授牌等时,原则上由学校法定代表人参加开展的对外合作签约、挂牌授牌仪式;
三、学校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签约、挂牌授牌仪式的,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相关部门代表学校执行。授权委托申请由需要部门提出,在校办办理;
四、各部门和单位的设备购买、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依托重大项目开展的科技合作等合同签约,不在此列申请,仍按照原条线提交申请。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开云kaiyun登录入口对外合作、签约和挂牌授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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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