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3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287 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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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李兴华同志为2009-2011年度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9月13-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校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61900271(组织部),61900291(纪委)。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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