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班级:
经学校研究,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清明节:4月2日(星期日)—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上班。
3月31日(星期五)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六)上3月31日(星期五)的课。
2.“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一)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3.端午节:5月28日(星期日)—30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其中5月30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5月27(星期六)上班。
5月26日(星期五)上5月29日(星期一)的课,5月27日(星期六)上5月26日(星期五)的课。
上述节假日期间原周六、日校内辅修暂停。
二、通勤班车安排
1. 3月31日(星期五)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通勤班车按照16:30正常时间发车;4月1日(星期六)上3月31日(星期五)的课,通勤班车按照15:30正常时间发车。
2. 5月26日(星期五)上5月29日(星期一)的课,通勤班车按照16:30正常时间发车;5月27日(星期六)上5月26日(星期五)的课,通勤班车按照15:30正常时间发车。
三、值班及其它工作
学校要求安排好值班工作,各部门、各学院安排好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的工作,并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值班;学生工作系统值班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学院统筹安排,掌握每位同学假期内的去向,做好留校学生的活动安排;后勤部门安排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请各单位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度过平安、和谐的假期。
学校总值班:行政楼711办公室,电话021-61900296。
四、清明节值班安排请于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前报校办公室,五一节、端午节值班安排请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前报校办公室,以备查。